台湾解除报禁之年
台湾正式解除报禁 新闻媒体自由化


自1979年起,大陆邮局就已开始办理寄往台湾信件业务,但台湾当局拒收,必须通过港澳或国外转寄才行。1988年3月11日,台湾行政院长俞国华推出新政策“通信不通邮”,才开始两岸邮件的直通。
但是初期仍有许多限制,信封上不得写台湾地址,只能写《香港内详》四个字,信不能直接投邮,需另加一个大信封套寄,外贴3元台币的省内邮资,里面另夹10元邮票作为渡海邮资,还要先寄至台北50000号信箱,再由红十字会统一寄至香港。
这种类似谍报员情报作战的手续,维持没多久就被取消了,以至于这种《香港内详》的实寄封存世不多,看似很普通又都是没邮票,却自2001年起成了拍卖品,底价400元。


经过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,台湾各种冒牌或不法奸商日益增多,致使市场上频频出现假货、次货,广大消费者屡次掀起抗议活动,在民众的催促下,台湾行政院终于1988年5月5日通过了《消费者保护法草案》。
该法案规定,制造商所提供的物品,凡是对于消费者身体产生生命、健康、财产等损害时,制造厂商要负赔偿责任,消费者能迅速获得法院有利的判决,并获得应有的赔偿。而且,企业经营者可得知其供应销售的生活物品或服务具有危害性,也应负连带责任。
经过五年多的法律探索与社会沟通,1994年初,一部完整的《消费者保护法》正式生效实施。


1987年起,苏联出现一个自称《改革俱乐部》的组织,不断在街上征集签名,要求政府调查斯大林时代的非法镇压行径,并组织死难者悼念活动,1988年5月7日,《民主联盟》召开成立大会,成为苏联第一个反对党。
尽管警察不断干扰甚至破坏开会的乡间别墅,与会者仍然宣布,《民主联盟》的目标是推动苏联体制的非暴力转型,并在人性,民主和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。
不久苏联解体,有人称赞《民主联盟》是个大功臣,有人骂他罪魁祸首。
有人则在博客里感叹,在苏联解体之前的两代人中,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,谁没有挖过这个体制的墙脚?


1988年99对青年男女在北京长城饭店举行集体婚礼
美联社摄影记者正为一对新人拍结婚照。


1988年当年奥运会门票


1988年奥迪在中国推出新车


1988年人民画报当年年度封面
央视大楼新迁之喜,原名彩电中心


1988年温州解放南路与人民路交口


1988年冒雪骑车上班的北京市民


1988年当年奥运会颁奖与礼仪小姐
1988年汉城奥运会,颁奖礼仪小姐身着传统服饰——韩服。


1988年山西大同的运煤列车


1988年北京胡同里的住家


1988年北京巷子里的土墙


1988年北京巷子里小朋友跳绳


1988年北京市的戏院门口
票价1到3元?


1988年北京路边的乒乓球台


1988年北京街头十字路口


1988年北京城边谈情说爱的青年男女


1988年北京饭店正门


1988年北京城楼边的篮球场


1988年北京商业街道


1988年北京王府井小学门口
门上挂着售票的字眼?


1988年北京巷子里放学回家玩耍的小朋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