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解除报禁之年
台湾正式解除报禁 新闻媒体自由化


仅次于道教、佛教与基督教,居台湾各宗教第四位的《一贯道》,一直以来都被政府以“涉及迷信妨害地方治安”为由予以取缔,直到1987年解除禁令后,于1988年3月5日,成立一贯道总会,成为合法且活跃的宗教。
这个发源于中国清末《先天道》,后经张天然改造的一贯道,1946年传入台湾,以“敬天地、礼神明、孝父母、重师尊、信朋友、和邻里”为宗旨,尊仁义理智信。
如今,这个曾被视为“北平第一大党”被国共两党都欲去之为快的一贯道,在台湾已不再是早期的下层民众,许多工商政界人士与知识分子纷纷加入,各地道场有数千个,信众近百万人。


经过多年经济的快速发展,台湾各种冒牌或不法奸商日益增多,致使市场上频频出现假货、次货,广大消费者屡次掀起抗议活动,在民众的催促下,台湾行政院终于1988年5月5日通过了《消费者保护法草案》。
该法案规定,制造商所提供的物品,凡是对于消费者身体产生生命、健康、财产等损害时,制造厂商要负赔偿责任,消费者能迅速获得法院有利的判决,并获得应有的赔偿。而且,企业经营者可得知其供应销售的生活物品或服务具有危害性,也应负连带责任。
经过五年多的法律探索与社会沟通,1994年初,一部完整的《消费者保护法》正式生效实施。


1987年起,苏联出现一个自称《改革俱乐部》的组织,不断在街上征集签名,要求政府调查斯大林时代的非法镇压行径,并组织死难者悼念活动,1988年5月7日,《民主联盟》召开成立大会,成为苏联第一个反对党。
尽管警察不断干扰甚至破坏开会的乡间别墅,与会者仍然宣布,《民主联盟》的目标是推动苏联体制的非暴力转型,并在人性,民主和多元化的基础上建立法治国家。
不久苏联解体,有人称赞《民主联盟》是个大功臣,有人骂他罪魁祸首。
有人则在博客里感叹,在苏联解体之前的两代人中,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,谁没有挖过这个体制的墙脚?


1988年广州火车站


1988年当年奥运会颁奖与礼仪小姐
1988年汉城奥运会,颁奖礼仪小姐身着传统服饰——韩服。


1988年奥迪在中国推出新车


1988年温州解放南路与人民路交口


1988年99对青年男女在北京长城饭店举行集体婚礼
美联社摄影记者正为一对新人拍结婚照。


1988年当年奥运会门票


1988年山西大同的运煤列车


1988年人民画报当年年度封面
央视大楼新迁之喜,原名彩电中心


1988年台湾农民街头抗议活动


1988年台湾抗议进口牛肉的街头游行表演


1988年台湾解严各家报纸的头条